淡水小城公寓大廈第二十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會議紀錄

一、開會事由: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暨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

二、開會時間:103年8月23日下午19時30分

三、開會地點:淡水小城社區102巷中庭

四、主持人:主任委員林建興       紀錄:副主任委員陳忠光

五、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附冊)395戶,出席133戶(含委託書)

六、主席報告:

非常感謝各位住戶對於社區的關心與支持,今天社區第二十屆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臨時會議,就上周六召開第一次臨時會議的相同議題,出席本次會議。相信經過一周後各位住戶對於社區引進物業管理案和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有更多的時間去瞭解。對於社區引進物業管理案,除了上次會議的分析外,另一個必須思考的因素,管委員自7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規範,社區如果繼續自聘管理人員及管理員,除了一般的加班費外,每一位員工的年度特別休假,也要發給加班費。這部分是上次會議時說明時沒有提到的部分,補充說明。

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略。

八、討論事項及決議:

第一案: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案。

     【說明】

1.關於引進物業管理這件事,已經是社區未來不得不走的一個趨勢。政府公告各社區管理委員會自103年7月1日起全面適用勞基法,只是提早或加速讓本社區面對此一問題。

2.社區引進物業管理及自聘人員管理之優缺點利弊比較如附表1。

3.本社區7月份經費收支及人事薪資成本明細如附表2、3。

     【擬議】如本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通過決議後,管委會將儘速展開招標公告選商、投標及開標程序作業。

     【決議】同意131戶,不同意1戶,廢票1戶。

 

     第二案: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案。

     【說明】

1.為節省社區管理營運上的成本,現金經手承辦人員道德風險,配合物業引進,導入管理費代收系統

2.關於導入管理費代收系統後,相關代收機購手續費由物業公司、代收金融機構吸收或管委會另行支付,不由繳款人負擔。

     【擬議】如本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通過決議後,管委會將配合物業招標,同步比較代收金融機構,將物業及代收金融機構搭配,對社區及住戶最有利之方式,列為招標條件之一公告選商。

     【決議】同意131戶,不同意1戶,廢票1戶。

 

九、臨時動議及決議:無。

 

十、主席結論:

   再次感謝今天住戶的出席,不但達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應到395戶)的五分之一(出席含委託書133戶)以上的出席門檻,並經過現場統計,二案有效票均為132票,同意131票,不同意1票,廢票1票。接下來管委會完成本次會議程序確定決議成立後,隨即展開物業遴選及招標相關作業,相關訊息均會公布欄及社區部落格網頁上,歡迎住戶參與,如有任何建議或意見,隨時歡迎向管委會反映、投遞於意見箱,或於社區部落格網頁上留言。

十一、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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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巷垃圾場即日起關閉不使用。請住戶勿將垃圾拿到那邊丟棄。

1.垃圾箱及資源回收桶放置位置:F棟B1。A及F棟,是搭電梯到B1。D、E棟是搭電梯到B2。

2.請住戶落實垃圾分類,以節省垃圾袋的支出。

3.廚餘桶因考量放在地下室,氣味較重,故仍放在136巷垃圾場門口處,請勿連垃圾袋一起丟入桶中。

 

為什麼要這麼做??

管委會實際統計過,在136巷垃圾場的門正常使用下(非住戶無法丟棄),垃圾量少了至少一半,也就是說過去有至少一半的垃圾來自社區以外的地方,這在垃圾袋的費用上,社區每個月損失數千塊廚餘桶則是遭環保局多次查驗到有垃圾袋,環保局已不再提供廚餘桶。

委員會在前環保員確定離職後,極力尋覓解決方法,經多日奔走,才找到願意承接社區垃圾清運及回收廚餘的業者。請住戶們能珍惜這項不用等八點垃圾車的福利,並落實垃圾分類以節省社區垃圾袋支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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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委、陳委員及多名住戶熱心協助整理社區垃圾,因為有您們無私的付出,讓我們感到溫暖,謝謝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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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謹代表20屆管委會全體委員感謝今日(2014/8/23 19:30)出席第20屆第2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的全體住戶今日共有133人出席臨時會議,並有131票同意通過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案」及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案,已過法定門檻,管委會感謝所有出席住戶的支持

接著管委會將會進行物業公司的遴選及招標作業,相關的訊息將會公告於佈告欄及部落格,若各位住戶有任何的建議,請透過管委會辦公室電話、投遞意見函到各棟委員信箱及留言於部落格等方式,將您寶貴的意見提供給管委會,管委會竭誠邀請您一起參與各項社區事務的推行

 

淡水小城第20屆委員會 A棟 鄭委員 敬上 20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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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小城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收支平衡報告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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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小城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收支平衡報告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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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小城第二十屆第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通知單

壹、10308月23日下午19時30分

貳、社區102巷中庭

參、會議程序:

 

會議程序

時間

實施方式

1

簽到

19:30~19:50

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或委託書)

2

主席暨來賓致詞

19:50~19:55

主任委員暨來賓

3

報告事項

19:55~20:00

大會工作小組

4

討論事項

20:00~20:10

議題說明、提問、交換意見及表決

5

臨時動議

20:10~20:15

議題說明、提問、交換意見及表決

6

散會

20:15~

賦歸

肆、討論議題:

一、第一案案由: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案。

二、第二案案由: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案。

伍、注意事項:

一、本次會議不扣抵管理費。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本次會議同一議題前於103年8月16日下午召開第二十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未達法定開會人數,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再次召開本次臨時會。

三、此次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關係社區未來財務負擔及管理運作,敬請各區分所有權人務必準時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不克參加會議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規定,以書面委託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代理出席,如未出席參加會議亦無簽署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者,視同放棄權利,對於會議中決議事項絕對遵守,不得有任何異議。會議出席委託書已投遞於各住戶信箱。

 

  淡水小城管理委員會        103年8月17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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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或許沒有看過的 淡水小城 (感謝D棟住戶Eshan Lee提供照片)

如果您對社區想盡一份心力,管委會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社區各項事務,

讓我們一起努力,讓明天更好,共同創造一個真善美的社區。

淡水小城第20屆管委會 主任委員 林建興 暨全體委員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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