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小城公寓大廈第二十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會議紀錄
一、開會事由: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暨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案
二、開會時間:103年8月23日下午19時30分
三、開會地點:淡水小城社區102巷中庭
四、主持人:主任委員林建興 紀錄:副主任委員陳忠光
五、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附冊)395戶,出席133戶(含委託書)
六、主席報告:
非常感謝各位住戶對於社區的關心與支持,今天社區第二十屆區分所有權人第二次臨時會議,就上周六召開第一次臨時會議的相同議題,出席本次會議。相信經過一周後各位住戶對於社區引進物業管理案和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有更多的時間去瞭解。對於社區引進物業管理案,除了上次會議的分析外,另一個必須思考的因素,管委員自7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規範,社區如果繼續自聘管理人員及管理員,除了一般的加班費外,每一位員工的年度特別休假,也要發給加班費。這部分是上次會議時說明時沒有提到的部分,補充說明。
七、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略。
八、討論事項及決議:
第一案:社區導入物業管理案。
【說明】
1.關於引進物業管理這件事,已經是社區未來不得不走的一個趨勢。政府公告各社區管理委員會自103年7月1日起全面適用勞基法,只是提早或加速讓本社區面對此一問題。
2.社區引進物業管理及自聘人員管理之優缺點利弊比較如附表1。
3.本社區7月份經費收支及人事薪資成本明細如附表2、3。
【擬議】如本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通過決議後,管委會將儘速展開招標公告選商、投標及開標程序作業。
【決議】同意131戶,不同意1戶,廢票1戶。
第二案:社區管理費導入代收系統案。
【說明】
1.為節省社區管理營運上的成本,現金經手承辦人員道德風險,配合物業引進,導入管理費代收系統。
2.關於導入管理費代收系統後,相關代收機購手續費由物業公司、代收金融機構吸收或管委會另行支付,不由繳款人負擔。
【擬議】如本次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通過決議後,管委會將配合物業招標,同步比較代收金融機構,將物業及代收金融機構搭配,對社區及住戶最有利之方式,列為招標條件之一公告選商。
【決議】同意131戶,不同意1戶,廢票1戶。
九、臨時動議及決議:無。
十、主席結論:
再次感謝今天住戶的出席,不但達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應到395戶)的五分之一(出席含委託書133戶)以上的出席門檻,並經過現場統計,二案有效票均為132票,同意131票,不同意1票,廢票1票。接下來管委會完成本次會議程序確定決議成立後,隨即展開物業遴選及招標相關作業,相關訊息均會公布欄及社區部落格網頁上,歡迎住戶參與,如有任何建議或意見,隨時歡迎向管委會反映、投遞於意見箱,或於社區部落格網頁上留言。
十一、散會。